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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省档案局局长刘芸对鄞州区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工作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 2016-03-08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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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档案局发出《关于批准浙江省嘉兴市等市、区数字档案馆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试的通知》,同意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宁波市鄞州区、温州市鹿城区、绍兴市上虞区数字档案馆系统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试。
  省档案局局长刘芸对此作出批示:嘉兴市等五家档案馆率先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试,值得充分肯定,很好地发挥了先行和示范作用。希望再接再厉,争取成为国家级示范数字档案馆,拉高标杆,为我省档案现代化示范区的建设作出样板。
  去年,鄞州区档案局将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创建任务列为工作重心,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创建工作,建成以馆藏档案管理系统和实体档案智慧管理系统为核心,电子文件中心平台、远程档案利用系统、鄞州档案网为拓展,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平台为补充的档案收集、管理、保存和利用体系,并围绕馆藏档案建成了档案目录、全文数据和电子档案的信息资源库,在档案馆(室)、机关单位和社会得到广泛应用。2015年底,鄞州区档案馆以高分顺利通过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测试组的全方位现场测试,成功创建成为宁波市首家国家级数字档案馆。
  此次刘芸局长的批示,不仅是对我局数字档案馆工作的肯定,更为我局在“十三五”期间档案信息化工作鼓足了干劲、指明了方向。(作者:鄞州区档案局 李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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