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宁波市档案局组织召开了《宁波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专家评审会,经过审议,专家组一致同意《宁波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评审。
会议邀请了浙江省档案局、杭州市档案局、台州市档案局、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法制办、浙江万里学院等单位的档案、规划及法制工作专家组成了评审专家组。在听取了宁波市档案局孙方翀副局长关于《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后,专家组审议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专家组认为,《规划》以《宁波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国家、省档案事业“十三五”规划的精神为依据,突出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符合宁波市档案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规划》对“十二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估价符合实际,对发展背景分析到位,对“十三五”的目标定位准确,部署的主要任务兼顾全面、突出重点,实施项目切实可行,保障措施明确有力。专家组建议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批发布。 (作者:法规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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