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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 2017-06-12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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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宁波市档案局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我市档案安全工作,就做好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深刻领会和把握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宁波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落实方案。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从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档案安全工作。准确把握档案安全工作基本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范运行、科技支撑,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统筹谋划,扎实做好档案部门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各项工作,为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营造良好氛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是切实以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和推动各项档案业务建设。各级档案部门要建立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要积极改善档案馆库与设施条件,消除不达标馆(室),确保安全基础设施落实。要规范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和政务网电子化归档管理,深化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确保档案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落实。要深入开展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建设,规范档案解密划控与开放利用工作,确保档案基础业务落实。要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制度,强化档案交接、档案利用审批、信息上网审核等制度执行,确保制度规范落实。要完善档案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置落实。要结合特殊时间节点等,加强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档案安全监督指导与行政执法检查,确保档案安全监管职能落实。统筹推进档案安全与各项业务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三是抓好档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工作。宁波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部署,在近期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档案安全工作的自查,做好档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方面排除安全隐患,推进档案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宁波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档案安全工作的专项督查或执法检查活动,将档案安全监管延伸覆盖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下属机构,重点建设项目、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档案中介机构等各个层面,不留安全盲区、不放过任何安全疑点。要结合推进实施“双随机”监管,开展档案业务建设评价、安全风险评估和落实“平安档案”建设各项创新机制,不断推进全过程、全覆盖档案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整体档案安全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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