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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鄞州区档案局积极组织参与“浙江档案工作十件大事”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 2017-08-31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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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由浙江省档案局主办的“《档案法》颁布30周年浙江档案工作十件大事”评选活动拉开序幕,宁波市鄞州区档案局积极组织全区档案工作者、区内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投票评选。区档案局工作人员分别在宁波文化人士群、鄞州区机关交流群、鄞州区档案群、最美兰台人等微信群、QQ群和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及时转发“《档案法》颁布30周年浙江档案工作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链接,呼吁大家主动关注,郑重投票,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扩大浙江档案工作影响力。
  此次评选活动有20件大事列入参选事项,其中第8号参选事项是“浙江九项档案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九项档案之一就是宁波市鄞州区档案馆馆藏的《南宋史家祖宗画像传记及题跋集》(原宁波市江东区档案馆馆藏),已入选第二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这一事项被列入参选事项更是激发了鄞州区档案工作者和各界人士的参选热情,大家纷纷主动投票,关心和支持档案工作。(鄞州区档案局 编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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