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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发出第一份电子公文

发布时间: 2014-07-11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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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印发的文件《自治区直属机关档案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情况通报》没有经过抄信封、装信封、糊信封、寄信封的流程,而是通过自治区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经鼠标轻轻点击,发送到区直机关。
  今年7月初,自治区政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启动区直机关的电子公文立体交换,意味着区直机关的公文交换可以通过网络完成。为了配合做好该项工作,自治区政府办 公厅信息中心提前告知自治区档案局信息处,在立体交换开通之时,自治区档案局发出了区直机关第一份电子公文。目前,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立体交换业务还在试运 行,系统正式运行后,政府机关间的文件交换将取消纸件。
  自治区档案局的电子公文发出后,有的使用OA的机关将电子公文导入OA继续流转,有的不使用OA的机关将电子公文导入档案软件,无需扫描就得到了文件的电子版。
  电子公文交换将极大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国家档案局已经提出了“机关档案增量电子化”的要求,如何将电子公文在机关档案室整理归档后再在5年内接收进馆,是摆在档案工作者前的艰巨任务。(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 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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