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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增强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

发布时间: 2014-09-15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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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纪华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4-09-15 星期一

  参加国家档案局召开的座谈会,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2003年5月考察浙江省档案局馆时的讲话精神有许多感受。
  一是国家档案局召开座谈会的时机非常好。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档案系统都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此时重温习近平同志讲话,学习领会贯彻讲话精神,是一次重要的思想务虚,对进一步增强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的一项有力举措。
  二是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同志当年考察浙江省档案局馆时的讲话,非常重要。通过学习,我们感到不仅十分亲切,而且很受鼓舞,对更好地认识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推动档案工作上新台阶,必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和作用。10年前,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对档案工作提出了要由封闭走向开放,由重保管向重服务转变,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依法管理档案工作的要求,同时他要求把档案信息化纳入地方信息化总体规划。这些提法,既有针对性,又有前瞻性,语言平实、言简意赅,不仅体现了开放的胸怀和宽广的眼光,而且高瞻远瞩,统揽全局,把握了档案工作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从全局和战略的角度,提出了档案工作要向开放、服务、法治化、现代化转变的新的发展要求。不仅在当时推动了浙江档案事业的发展,今天读来,对包括上海在内的全国档案工作,同样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联系上海档案工作来看,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更有现实意义。近年来,上海的档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档案局的有力指导下,努力做到眼界、心胸、思路“三个更宽”,努力提高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三个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死档案”变成“活信息”,档案库变为思想库(智囊库)等“三个转变”,全市档案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努力提高档案资政服务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要求,取消了综合档案馆的利用收费,一些高校档案馆也参照执行。市和区县档案馆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实行每周6天接待。我们在全市实行了民生档案全市通办,5种民生档案的全市通查通办已经覆盖了全市各综合档案馆和200多个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受益群众达3万多人次。浦东、金山等区还将通办工作向村居委延伸,努力实现民生档案“查档不出村”,浦东新区还和浙江宁波联手,实现了婚姻登记档案的跨省互查,进一步满足群众的查档需求。
  今年“国际档案日”前后,我们按照国家档案局要求,结合上海实际,举办了为期1个月的“档案日”宣传活动,参与面第一次从各级各类档案馆扩大到全市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100多家单位举办了100多场活动,吸引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国际档案理事会主席马丁·博伦斯专门为活动发来寄语表示祝贺,进一步扩大了档案工作的影响力,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此外,我们针对档案利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房产档案利用的情况,及时分析归纳,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予以重视,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档案利用中的现实问题,也为有关部门解决问题提供了依据,较好地发挥了档案馆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受到领导的肯定。
  二是不断加大投入,加强档案馆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委、市政府关心重视下,市档案馆新馆选址已经完成,项目建议书已经批复,建设用地86亩,建筑规模13.16万平方米。档案馆新馆建设已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同样,上海各区县党委、政府也十分重视档案工作,区县档案馆新馆建设总体上也呈现出良好的态势。如长宁区在档案馆新馆建设时,区委、区政府反复考虑,最终将原本安排在虹桥机场附近的新馆转移到位置更好的地段,为此区财政多支出3亿元。“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投入1714万元用于市档案局馆提出的“城市数字记忆工程”,民生档案的全市通办工作,就是依托该工程开展的。目前,“城市数字记忆工程”已经通过了市经信委的专项验收,进一步改善了上海档案信息化的基础设施条件,为档案信息化发展打下了重要基础。
  三是不断加强档案法治建设,强化依法行政。近年来,我们一方面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不断优化档案行政执法事项,一些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告知承诺。去年,我们还对市档案局成立以来所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首次进行系统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另一方面,加大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力度,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予以通报,增强档案法治的严肃性,有力促进了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发展。另外,积极适应市民档案意识和法制意识都很强的现实,妥善处理好相关工作。市档案局馆多次应对法律诉讼,不回避问题,认真准备,依法应诉,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与水平。
  今年2月27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们结合上海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本市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8月15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办、国办《意见》的各项要求, 注重内容的完整性、系统性,而且结合上海档案工作实际,提出了一些关系档案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新思路、新举措。
  一是《实施意见》突出上海档案工作的重点。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档案工作归口办公室(秘书处)管理,落实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档案工作正常开展。要求市和区县档案局切实履行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明确各级各类档案馆在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市级专业主管部门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需经市档案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实施意见》明确,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上海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推进档案远程服务和信息共享。要积极开辟档案利用服务新途径,扩大传媒推介,拓展文化传播,进一步发挥档案工作在宣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实施意见》突出上海档案工作特色。明确市委各工作党委要加强对归口管理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检查。要把档案服务纳入城乡各类公共服务规划和一站式服务平台,统一部署、同步推进。鼓励各区县、主体功能区和开发区统一规划建设集中式档案库房设施,鼓励有关单位加强联合档案室、档案文件中心建设,鼓励有关行业主管单位建设行业性档案管理服务平台。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无纸化办公条件下电子文件和档案管理新机制。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工作时,要求上海着力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围绕这“四个着力”的要求,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上海的《实施意见》,上海的档案工作将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不断转变和优化档案行政管理方式,提升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改革创新,加强科技引领,积极发挥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具有国际眼光、大局意识、前瞻思维的档案干部队伍。此外,通过近期国家档案局对上海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将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工作依法管理的水平。
  总之,我们要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调研时提出的“五个坚持”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浙江省档案局馆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借宣传贯彻中办、国办《意见》和本市《实施意见》的有利时机,科学谋划,注重实效,努力形成档案工作的新面貌、新气象,促进本市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4年9月15日 总第2661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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