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重庆市档案局于7月22日印发了《重庆市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重庆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成立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机构,其职责为:制定本馆档案开放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本馆馆藏档案内容,提出开放、解密和控制使用意见;组织编制本馆档案开放和控制使用目录及开放鉴定工作报告;审核本馆网络公布的开放档案目录及全文数据;完成同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工作。《办法》还对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基本要求、审批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全市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更好的开发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进一步发挥档案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重庆市档案局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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