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做好全省国家重点档案信息普查工作的通知(浙档发〔2016〕9号)精神,丽水市各县(市、区)档案局根据省档案局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国家重点档案信息普查工作,目前市本级及九个县(市、区)档案局全部完成了此项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丽水市档案局高度重视,向各县(市、区)档案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国家重点档案信息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其次,市档案局还经常督促各单位具体负责人员,指导开展这项工作,各县(市、区)负责人员也经常交流开展情况。 国家重点档案信息普查工作,是实施《“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既是国家项目申报争取、经费核定的重要基础,又是实施周期、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借此机会,丽水对各县(市、区)的重点档案摸清了家底,对列入范围的档案进行认真细致地登记和审核,确保普查工作真实、准确。(丽水市档案局 毛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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