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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6-20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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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缙云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缙云实际,对推动新形势下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今后缙云县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
《实施意见》全文共6个部分16条,对新形势下全县档案工作亟待加强和改进的方面进行了系统梳理,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从依法推进档案法治建设、加快构建档案资源利用新格局、加快构建档案现代化管理新格局、构建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等方面,对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了“两馆两室”建设的时间期限,2018年前建成数字档案馆,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评;各乡镇(街道)、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全部建成数字档案室,30%建成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70%建成省级规范数字档案室。
《实施意见》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它将为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实现我县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缙云县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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