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丽水市档案局召开全市档案局(馆)长会议,贯彻落实丽水市委组织部和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档案规范管理的通知》(丽组通〔2016〕21号)文件情况。共有来自各县(市、区)档案局局长、副局长、市档案局全体干部40多人参加了会议,丽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徐丽勇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徐丽勇副部长充分肯定了开展乡村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乡镇档案工作要从思想上形成共识:乡镇档案规范化是推动三农工作的基础;镇档案规范化管理是乡村和谐的重要保障;镇档案规范化管理是促进乡镇村干部名史存志推动乡镇发展的重要源;镇档案规范化管理是农村便民利民的新平台。 徐副部长同时就今后开展乡镇档案管理工作的提出了总体规划,2016年完成历年收集,60%乡镇和70%行政村完成档案规范化建设;2017年所有乡镇和行政村达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档案规范管理的通知》提出的建设标准和要求。2018年创建命名一批档案管理示范乡镇和行政村;“十三五”期间,全市所有乡镇建成数字档案室。徐丽勇副部长提出在做好这项工作中首先要落实责任,其次要加强培训第三要强力推进,第四是要形成合力。 乡镇、行政村档案规范管理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丽水市乡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补齐基层基础短板的实际需要,县(市、区)委、乡镇和村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推进计划,落实责任,抓好落实,着力打造全市基层档案规范管理新标杆。(丽水市档案局 毛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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