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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档案局主动服务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 2016-06-20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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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主体和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是为了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海宁市档案局围绕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内容推进,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加强对不动产登记档案在整合过程和正式受理后形成的材料归档整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 月和5月,海宁市档案局工作人员多次到海宁市国土局进行现场指导,并与房产、国土登记档案管理和登记信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就现有两部门档案规范管理、档案整合、数据资源的利用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初步达成了原有档案处置方案。双方还就下一步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后档案管理体系建立、档案整理,数字化转换、数据库建设和查询利用机制设置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与交流,为正式开展登记工作打下了基础。(海宁市档案局 孙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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