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档案动态>>业内动态
成都印发《办法》规范征地拆迁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 2016-09-27    访问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征地拆迁档案管理水平,规范和加强全市征地拆迁档案工作,确保征地拆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近日,成都市档案局与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征地拆迁档案真实记录了城市变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轨迹,对监督征地拆迁工作规范运行,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保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凭证。随着城市建设、工业发展、交通能源等方面建设用地与日俱增,形成了大量征地拆迁档案。针对征地拆迁工作涉及面广、主体多元,征地拆迁档案工作缺乏统一规范和标准的现状,2013年年底,市档案局与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启动了《成都市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工作,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和征求各方意见后修改,于近日印发。
  《成都市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征地拆迁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定期移交的原则;明确了市档案局负责全市征地拆迁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征地拆迁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规定了各征地实施主体在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归档整理、移交、保管利用等方面的责任;提出了征地拆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分类、保管期限划分、整理质量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强调了对征地拆迁档案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追责,对征地拆迁档案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9月26日 总第2970期 第二版
上一篇: 吴宝康纪录片赴京征求意见
下一篇: 省档案局局长刘芸到台州市椒江区调研
 
Copyright © 2000-2017 nbda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6及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
宁波档案局主办 宁波档案局技术处承办
浙ICP备050668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