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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档案系统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30周年“宣传周”活动

发布时间: 2017-08-08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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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30周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根据省档案局、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30周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档发[2017]12号)文件精神,9月4日—10日为浙江档案系统开宣《档案法》颁布30周年宣传周,湖州市档案系统五项举措全面开展宣传周活动。
    一、积极参与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举办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的通知》(档办函﹝2017﹞50号)要求,各级档案部门组织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宝葫芦杯”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二、系统主体联动开展“宣传周”活动宣传。利用省档案局制作并下发的档案法治动漫宣传片,在“两微一端”、各地广场电子屏和各乡镇(街道、园区)电子屏等推送宣传,联合各地主流媒体实时宣传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情况。市、县(区)档案局将举办《档案法》流动展并发放一批档案法治宣传资料。各地档案局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开辟“法治档案”专栏,以连载和循环播放的方式,刊登《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档案法治宣传氛围。
    三、组织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在9月中上旬,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将组织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对机关、重点建设项目和档案服务机构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通过实施档案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增强履行《档案法》赋予的监督指导职能,在有效的监督指导中普及档案法律知识。
    四、档案员座谈会及档案员法制培训。县(区)档案局组织召开纪念《档案法》颁布实施30周年基层档案员座谈会,征求基层档案员对如何做好新形式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平安档案宣传和馆藏新系统,组织全县乡镇、街道档案员开展档案法治和数字档案室系统操作培训,提升档案员档案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开展“走进档案馆”活动。在档案馆展览大厅和查档大厅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利用“宣传周”活动契机,组织机关干部、中小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档案馆,充分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生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档案意识。(湖州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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