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档〔2009〕20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干教字〔2009〕10号文件《关于举办民生档案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报名组织工作,于4月8日前将报名表寄至宁波市档案局法规宣教处。
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宁波市档案局法规宣教处
邮 编:315010
联系电话:56128080,56128092(传真)
联 系 人:甘厚龙
附件:1、《关于举办民生档案培训班的通知》
2、培训班报名表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档案管理 培训 通知
宁波市档案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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