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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1-25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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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市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档案人员需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为此,市档案局将邀请上海有关专家授课,于12月2日至3日举办一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当前档案管理若干热点问题的思考
      授课老师:上海大学 王向明
    2、声像档案的管理
      授课老师:上海市档案馆 毛国平
  三、考核与发证
    学完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将颁发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作为年度考核、个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依据。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班定于12月2日至3日,在宁波华茂东钱湖酒店(东钱湖度假区)举办。12月2日上午11时前报到,酒店联系电话:88498888。
  五、乘车时间、地点
    12月2日上午9:30市机关北大院北门口(中山广场南边),专车接送。自行去宾馆的学员,请在11月30日前电话告知(联系人:甘厚龙,联系电话:56128080),以便组织车辆。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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