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档案局、各重点项目建设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6号)及宁波市档案局、宁波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档〔2006〕23号)文件精神,针对当前有些重点工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现状,进一步提高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确保项目档案的有效利用。经市档案局与市重点办研究,决定联合举办第七期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列入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和市发改委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国家、省和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参加建设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专兼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等、各有关单位基建主管人员。
二、培训内容:介绍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讲解国家、省和市级重点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申报材料准备、程序、内容和具体要求;项目档案归档范围及注意事项、竣工文件编制及整理、照片档案的整理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2011年7月下旬,时间两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7月7日。
五、 免培训费用,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
六、 报名联系电话:87186982、87186956、87186996;传真:56128092。E-mail地址:ywc@nbdaj.gov.cn。
附件:培训报名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培训 报 名 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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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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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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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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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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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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