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组织实施工作;依法开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案件;负责全市档案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行政复议和局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宣传工作;承办《宁波档案》编辑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档案专业教育和在职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和考试组织工作;负责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人: 胡彦。联系电话: (0574)87186992 、87186991,电子邮箱: fgc@nbdaj.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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