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