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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宁波市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06-12-16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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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发改投资函〔2006〕274号

市档案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建设宁波市数字档案馆项目的函》(甬档〔2006〕68号)收悉。为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和利用水平,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经研究并经专家评审,原则同意宁波市数字档案馆建设及你局报送的建设方案。具体函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数字档案馆网络基础设施及软硬件平台建设;档案资源库建设;公众服务专网网站、资源共享专网网站及内部工作平台建设;档案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审核,宁波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总投资控制在600万元之内,资金由市财力建设资金解决,其中100万元在2006年市财力建设资金信息系统建设类其他栏中列支。
    三、其他
本项目实行监理制。希你局接文后按建设方案抓紧实施项目,项目完成后按《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报我委验收。

    附件:宁波市“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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